作科所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
9月30日,作科所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结合 “两学一做”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有关论述,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所领导、党委委员、部门负责人、研究中心主任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所党委书记孙好勤主持。
孙好勤带领大家全面系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条例》突出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是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党内制度的又一次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的有力举措。《条例》的实施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孙好勤指出,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要抓住四个重点:要突出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关键;要突出担当责任,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要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开展问责;要突出凝聚力,强化四个意识,敢于较真碰硬、传递层层压力,加强团结统一。
副所长李新海、刘录祥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农业科技的有关论述。通过学习,大家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性,必须紧紧抓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切实营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体制机制和良好环境,加快形成我国发展新动源都有了深刻的认识。深入学习了习近平2013年在山东考察时的讲话,保障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解决好“三农”问题,根本在于深化改革,走中国特色现代农业道路。要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按照增产增效并重、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结合、生产生态协调的原则,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安全环保法制化,加快构建适应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发展要求的技术体系。总书记的讲话强调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转化体系、经营体系构建的指导原则,强调了科技对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对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强调了农业科技本身的发展路径。学习和领会总书记的这些论述,对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正确理解和把握农业科技工作发展方向,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
范静副所长带领大家学习和解读了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的通知。对《意见》的总体要求,特别是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中的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给项目承担单位;提高间接费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以及改进结余资金留用处置方式;资助规范管理横向经费等与国务院、财政部下发的文件进行了比较分析和说明。对改进科研教学人员差旅费管理,科研会议管理给予了说明。我所已经按照文件要求,成立了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研究相关政策,制定相应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该文件下发以来,对于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完善差旅费会议费管理等方面赋予了科研单位一定的自主权,对深化科研单位改革创新,释放科技创新活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