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当前位置: 首页» 机构设置» 作科所章程

作科所章程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章程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立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作科所”)制度基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章程(试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作科所是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中央级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是作物科学研究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科所举办单位是农业农村部,由中国农业科学院管理,具有事业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科技创新自主权和管理自主权。

第三条  作科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立足农业科研国家队职责使命与定位,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心工作,合法开展科学研究和转化应用活动,推动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引领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

第四条  新时代作科所的办所方针是,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现代农业建设主战场、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一流研究所,勇攀高峰,率先跨越,推动我国作物科技整体跃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科技支撑,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