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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科所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建设现代化研究所储备优秀的创新人才资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印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3号)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7〕1号)要求,拟于近期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博新计划”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十三五”期间实施的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旨在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又一重要举措。“博新计划”结合国家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基地,瞄准国家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遴选300名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进入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0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
  “博新计划”通过组织同行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人员。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2017年度拟进我所博士后流动站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2年内的全日制博士,2017年度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申报时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3.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1周岁(1985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
  4.“博新计划”本年度限定的资助学科见附件1。
  5.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研究计划所属领域应符合“博新计划”重点资助的研究领域(附件2)。
  6.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7.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2017年2月20日-3月3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博新计划”信息系统,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书(附件3);上传学术材料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扫描件。并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按下列顺序及内容装订成册),于2017年3月6日前交至研究所人事处,包括:
  1.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需在线打印,校验码与网上一致为有效。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博士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3.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摘要和目录,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4.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4)、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附件5)。
  (二)研究所审核推荐
  所人事处将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根据申请人的资格、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取得的成果和综合素质、发展潜力进行审核后报院博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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