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科所对新提任处级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为切实加强对新选拔聘任处级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新任干部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及纪律宗旨意识,积极履职、主动担当,2016年12月13日下午,作科所党委书记孙好勤、党委副书记范静、、纪委书记李新海对所新履职的12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党委书记孙好勤主持了谈话。
纪委书记李新海就如何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践行廉洁从政。他指出,2012年开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各项全面改革任务比较繁重,我们所在科技创新、服务三农的各项事业中,也进入到新的高度,面对研究所的新形势,我们更应该严于律己、严格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他建议新提任处级干部,要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建设的要求,争做廉政、勤政的表率;要强化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要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强化党风廉政和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在管理工作中注重修身、利己、谋事、创业,切实转变作风,来提高管理能力。二是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是决定性因素,作为中层领导干部应该在学习理论、坚定理想信念上作表率,在坚持贯彻和执行党委党的基本路线上作表率,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上要做出表率,在从严治党,在防范腐败能力上做表率。三是要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能力。要加强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党性修养,来提高素质能力;要树立创新理念,提升创业的实力,要增强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也要创新理念,增强人与发展的能力;要深入领会国家科技计划改革发展的走向,要领会我们当前我们现代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要领会创新驱动在建设创新型社会中的作用。他要求,新提任处级干部作为新时期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出底线、不越红线,要恪守廉洁自律,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把我们研究所的各项事业做好。
党委书记孙好勤对新任干部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策,展示了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自觉,担当的勇气切实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处级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二是要以高度的自觉落实中央及部党组和院党组的系列部署。这里突出要强调的就是面对目前全党范围内,个别组织个别党员信念缺失、精神缺失、公德缺失的现状,每位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严明的态度、严肃的纪律、严循的制度、严谨的作风、严格的巡查的“五严要求”,从处级领导干部抓起、做起、严起。三是要树立底线思维,打牢思想基础。底线是不可以超越的红色警戒线,是量变到质变的临界值。随着我国廉政形势的发展和深入,底线正在呈现逐步上浮趋势。对领导干部个人而言,底线一旦突破,可能就无法挽回。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要把握几个原则。一是要合理、合法、有度。二是顶风违纪是大忌。三是重点要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切实严控风险。核心是要坚持民主理财,重大项目不要一个人说了算,要通过建立有效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形成共同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体制和机制;要坚持公开透明,在管理程序上,形成有利于相互提醒、相互监督的制度体系;要强化多层次监管,要把上级监督和群众监督、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课题负责人和单位财务监督有机的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四是要突出重点,强化思想保障。从党员干部廉政要求的角度讲,要不断增强“三性”: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增强思想上的纯洁性、增强作风上的务实性;做到“三知”:要知道、要知法、要知德;努力实现“三忌”:忌骄、忌怨、忌泄。
党委副书记范静从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反面典型案例的角度对新提任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她要求新提任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引起高度重视,时刻加强学习,树立底线、红线意识,在工作中强化纪律意识,按规定程序办事。在把本职工作做好的同时,不触碰工作的底线、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