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安全平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和“三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服务战略需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进一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管理严格、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做实做细考生复试管理和服务。
二、组织管理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单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负责制定研究所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指导研究所招生考试工作;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受理考生投诉;成立招生复试考核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在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时间
时间 |
事项 |
地点 |
3月16日 |
发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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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上午 |
复试资格审查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3月23日下午 |
综合面试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3月下旬-4月上旬 |
公布拟录取成绩及拟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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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时间如有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二)复试方式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作物科学研究所内。具体通知将通过邮件发给相关考生。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
我所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专业 |
总分要求 |
单科要求 |
政治、英语 (满分=100) |
业务课一、二 (满分=150) |
农学(含专业学位) |
260 |
35 |
55 |
理学 |
290 |
40 |
80 |
工学 |
290 |
40 |
80 |
其他学科应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各学科专业复试总分要求不少于240分。“少民计划”单科分数要求不限;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单科分数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 |
备注: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2026年3月17日上午10:00前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见附件1,请进入复试的考生及时关注本人网报时所填的电子邮箱有关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实名制加入复试考生群,及时接收复试工作有关通知。
(四)基本程序
本单位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在调剂系统开启后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第二阶段进行线下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三部分。
1. 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到在线收集表中(收集表链接通过邮件发给进入复试的同学),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页面上);(3)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4)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5)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6)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7)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8)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9)“少民计划”考生须提交《少民计划报考登记表》;(1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同意书》;(11)其他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2)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章的复印件。
复试报到时核查所有材料原件,并收取整套材料,如材料不全者,须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本单位,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现场复试考核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满分30分)、综合面试(满分6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分)三部分。
(1)专业基础知识:满分30分,采取随机抽取复试试题、考生现场作答的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满分60分,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自我情况介绍PPT(不超过5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个人简介、优势特长、本科毕业论文或毕设思路、现有成果、研究兴趣、学业规划等,中英文均可)。考生自我介绍结束后,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进行提问,提问内容可以结合考生大学学业成绩单、毕业论文(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基础、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除此之外,还应重点考核考生的以下几个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健康等。复试小组成员即时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综合面试成绩。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分,一般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取平均分作为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
3.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100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30分)+ 综合面试(6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分)
4.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复试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占50%)和复试成绩(占5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在同一复试小组内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分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政策。
四、调剂工作
研究所调剂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结合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实际情况,制定调剂公告,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在研究所网站公布,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发布。考生须经“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研究所按规定进行筛选。拟复试人员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所通知考生。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本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二)“六不录一保护”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4.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7. 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五点要求
1. 材料寄送
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至培养单位,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2. 定向培养协议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 非全日制报考人员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 报考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 全面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考生有序做好体检工作。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所在地二甲以上医院)、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再集中组织进行。
七、复试联系及监督电话
(一)复试咨询电话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6年硕士生复试接待和咨询电话:010-82105813。
(二)复试监督电话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6年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105161。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八、其他
本细则由作物科学研究所科研管理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最新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