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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科学研究所青工委学术交流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所青年科研人员培养,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实干型青年科研队伍,强化合作与交流,由所青工委牵头组织,面向全所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定期学术交流活动和不定期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学术交流活动由青工委学术负责人组织,每月开展一期。不定期学术交流活动由所青年科研人员自发申请组织,所青工委审批并提供一定经费支持。

    二、不定期学术交流活动主要支持10人以下小范围的学术交流,以期通过外部专家咨询或内部交流讨论解决具体科研问题。所青工委每年支持8-10次此类交流活动。

    三、不定期学术交流活动申请条件与审批流程

    1、申请人须为本所在职青年职工,40周岁以下;

    2、申请人须提前2周提交申请报告,简要阐述小型学术交流的内容、形式及必要性与紧迫性,并由所青工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交流活动结束后须在1周内向所青工委提交总结报告,经所青工委审核后履行相关报销手续。

    四、申请人通过学术交流获得的相关科研成果应及时反馈所青工委,效果显著的科研人员在今后此项目申请时将获得优先资助。

    五、联系人:刘斌 82108435   杨涛62186651

                               

    作科所青年工作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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