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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保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遵循以考生为本、减少或杜绝人员聚集、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的原则,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业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加强人员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准确落地、流程规范透明、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单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监督本所复试工作。本单位成立硕士远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在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程序

(一)复试时间

3月下旬或4月初,具体时间安排以通知为准。

(二)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选用“小鱼易连”作为备用系统。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分数线以及本所考生考试成绩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为不低于国家一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

复试比例,不低于1:1.2,确保差额复试方式规范有效。

(四)基本程序

本单位先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在调剂系统开启后择期进行调剂考生复试。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1. 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须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发送到邮箱wangwenyue@caas.cn,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的复印件。

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本单位,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1)安装指定软件

复试考生提前安装主系统“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和备用系统“小鱼易连”。

(2)硬件条件

考生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3)环境条件

考生复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无干扰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等。

(4)平台测试

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为确保复试过程顺畅,复试开始前本单位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试流程。

为保障远程复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复试开始前本单位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复试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三)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2.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应突出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5分钟(考生主动提出提前终止作答的除外)。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应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考生从本单位复试专业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题目并分别作答。题库中试题的难度应大致相当,且一般应为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2)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综合面试成绩。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应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

3.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复试结束后,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在同一复试小组内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四、调剂

(一)接受专业

我所2022年招生专业可从以下链接查询:

https://gs.caas.cn/zsgz/sszs/294076.htm

最终调剂政策、需求专业以及调剂申请须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我所2022年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未满招生计划的专业在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按《中国农业科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进行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三)申请程序

1.填写志愿。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即日起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1)及调剂意向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wangwenyue@caas.cn,并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申请。

2.考生筛选。研究所依据“择优录取”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等途径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3.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研究所的复试通知。

4.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登陆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及时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初试复试成绩、录取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办公室的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考生有序做好体检工作。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所在地二甲以上医院)、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再集中组织进行,也不再现场接收考生的纸质体检表。

七、复试联系及监督电话

(一)复试咨询电话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2年硕士生复试接待和咨询电话:010-82105813。

(二)复试监督电话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2022年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105161。

八、其他

本方案由作物科学研究所科研管理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最新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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