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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关于征集所史资料及实物的启事

为深入挖掘和弘扬作科所精神,加强创新文化建设,更好的记录研究所发展历程,总结经验,谋划未来。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建院70周年来临之际,经所党委、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于2024年启动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所志编篆工作,本次所志将收录始于1957年的相关史实,历史传承可向前追溯到清朝农事试验场、中央农事试验场时期,为尽可能还原史实,丰富史料,现面向全体在职职工、研究生、曾经在作科所及其前身机构工作学习过的全体老领导、老专家,以及关注作科所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研究所创立以来各个发展阶段中的文字、实物等。

现将有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 作科所各个历史时期(包含但不限于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品种资源研究所和原子能利用研究所的作物育种部分以及清朝农事试验场、中央农事试验场等相关机构),有纪念意义的文字材料、照片、音像、工作生活用品等实物;

2. 作科所各级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的著作、手稿、笔记、书信、日记、题词以及奖状、奖品、证书、聘书等实物;

3. 省部级以上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研究所视察、参观、访问、参加活动的照片、音像、题词、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4. 作科所发展历程中,支撑并推动研究所发展的11位两院院士的事迹材料,包括各个时期任命、聘书、嘉奖等文件材料,撰写、编著的文章和出版物、工作笔记、信函以及个人照片和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等;

5. 2003年以前,研究所风貌照片、匾额和带有研究所印记的物品等;研究所与国内外政府、科研机构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

6. 其他具有所史资料价值的文字材料、声像材料和实物等;记录相关史实的日记、回忆录等文字资料。

二、征集要求

1. 实物资料应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老照片应保证图像基本清晰。

2. 实物资料应附简要说明,同时提供所有者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照片还应尽量提供拍摄时间、地点、事件、人物姓名、照片来源等信息。

三、征集方式

1. 此次征集活动以自愿捐赠为主。征集到的史料及实物由作科所所志编篆委员会会同作科所档案室共同负责鉴定接收,并办理移交或捐赠手续。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捐赠单位或个人保存,另一份由作科所所志编篆委员会汇总后移交作科所档案室保存;

2. 对于无偿捐赠的单位或个人,作科所为其颁发捐赠证书。如该史料在作科所所志(或今后展示展览)中体现,可根据其意愿,在展品旁标识捐赠人信息;

3. 对于一些珍贵的史料及实物,不愿意或不便捐赠的史料和实物,可联系作科所综合办公室进行复制,或直接提供实物的复制件、照片或扫描件。如果自行复制,请尽量参照以下标准:

扫描件: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尺寸不小于A4;

数码照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jpg文件量不小于4M。

4. 作科所所志编篆委员会会同作科所档案室将对征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统一造册,永久保存。捐赠人可无偿、优先利用其所移交、捐赠的档案史料。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作科所档案室将本着对国家、对研究所、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5. 捐赠者可直接与作科所档案室联系捐赠事宜;外地的老领导、老专家可与作科所档案室联系后,将物品直接邮寄至作科所档案室,由研究所支付邮费并寄发捐赠证书。对于比较珍贵的史料或实物,研究所也可派人前往现场帮助整理并办理捐赠接收手续。

四、征集办法

1. 实物征集的情况将在作科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置顶发布。

2. 所征集的实物资料由所志编篆委员会授权作科所综合办公室办理接收手续,并出具捐赠证书或纪念证书。

3.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档案室联系人:田浩园、卫  斐

电话:010-82109715;010-82108746

邮箱:tianhaoyuan@caas.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综合办公室,100081


离退休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兰芬、邢丽丽

联系电话:010-82108622;010-8210841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人事处,100081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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