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 邮箱 English
  • 首页
  • 新闻动态
    要闻
    科研进展
    新闻动态
    最新论文
    学术活动
    所内动态
    传媒扫描
    通知公告
  • 所情所况
    所情所况
    作科所章程
    所长致辞
    现任所领导
    历任所长
    历任书记
    职能管理机构
    科研内设机构
  • 人才团队
    院士专家
    创新团队
    博士后培养
    人才招聘
  • 科研成果
    获奖
    论文
    著作
    专利
    新品种
    新技术
    年报
  • 国际合作
    基本情况
    国合平台
    国合项目
    国际会议
    工作动态
  • 平台基地
    国家作物种质库
    全国重点实验室
    国家重大科学工程
    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
    品种改良中心/分中心
    野外台站
    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
    其他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试验基地
  • 科技支撑
    小麦产业专家团
    玉米产业专家团
    大豆产业专家团
    科技包县
  • 研究生教育
    培养概况
    最新通知
    规章制度
    招生信息
    博士生导师
    硕士生导师
    研究生会
    研究生风采
    优秀毕业生
    研究生招生
  • 党建文化
    党群组织
    制度建设
    工作动态
  • 所办企业
    北京特品降脂燕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学会期刊
    学会
    期刊
中国农业科学院 邮箱 English 旧版入口
  • 首页
  • 新闻动态
  • 所情所况
  • 人才团队
  • 科研成果
  • 国际合作
  • 平台基地
  • 科技支撑
  • 研究生教育
  • 党建文化
  • 所办企业
  • 学会期刊
    • 要闻
    • 科研进展
    • 新闻动态
    • 最新论文
    • 学术活动
    • 所内动态
    • 传媒扫描
    • 通知公告
  •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作科所”)是2003年由原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和原子能利用研究所的作物育种部分,经战略重组成立的国家级作物科学专业研究所。作科所遵循“四个面向”、“两个一流”和“一个整体跃升”的总要求,以小…
    • 所情所况
    • 作科所章程
    • 所长致辞
    • 现任所领导
    • 历任所长
    • 历任书记
    • 职能管理机构
    • 科研内设机构
  • 在作科所60余年发展历程中,涌现了金善宝、陈凤桐、戴松恩、李竞雄、徐冠仁、鲍文奎、庄巧生、董玉琛、刘旭、万建民、钱前11位两院院士和邓景扬、王连铮、翟虎渠等一批杰出科学家,为推动作物科技进步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作科所现有工作人员…
    • 院士专家
    • 创新团队
    • 博士后培养
    • 人才招聘
  • 作科所承担了国家农业科技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农科院创新工程重大任务等一大批科研项目。2003年以来,以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获国家奖21项,其中,创新团队奖1项,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近三年,在Cell、N…
    • 获奖
    • 论文
    • 著作
    • 专利
    • 新品种
    • 新技术
    • 年报
  • 作科所与60多个国家和10多个国际组织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合作网络,拥有国际合作平台13个,牵头主持“为非洲和亚洲资源贫瘠地区培育绿色超级稻”等国际合作项目292项,牵头举办“第二届国际小麦大会”等国际会议及培训班156场。正在联合全球38家国内…
    • 基本情况
    • 国合平台
    • 国合项目
    • 国际会议
    • 工作动态
  • 作科所现有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库、农作物基因资源与基因改良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及作物基因资源与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平台21个,省部级平台14个、院级平台6个,已形成层级分明、功能互补的科技平台体系,为农业科技创新研究提供坚实的条件支撑。
    • 国家作物种质库
    • 全国重点实验室
    • 国家重大科学工程
    • 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
    • 品种改良中心/分中心
    • 野外台站
    • 国家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
    • 其他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 试验基地
  • 作科所已培育600余个粮食作物品种,年推广超3000万亩,其中14个品种入选全国主导品种。“玉米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等27项技术入选全国重大引领性技术或主推技术,年推广超5000万亩。创新“产业专家团”“科技包县”“田间课堂”等推广模式,帮扶50余个乡村振兴…
    • 小麦产业专家团
    • 玉米产业专家团
    • 大豆产业专家团
    • 科技包县
  • 作科所是培养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的理想基地。汇聚顶尖师资192人,现有在籍及客座研究生近千人。近五年,研究生以第一或共一作者在国际顶级及知名期刊发表SCI论文1400余篇。为研究生提供优厚奖助支持,全力保障学生专注学业科研。
    • 培养概况
    • 最新通知
    • 规章制度
    • 招生信息
    • 博士生导师
    • 硕士生导师
    • 研究生会
    • 研究生风采
    • 优秀毕业生
    • 研究生招生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科技创新的全面领导,设有所党委、所纪委,下辖36个党支部,其中10个党支部入选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设立工会、妇委会、青工委及团支部等群团组织,形成党建带群建工作格局。
    • 党群组织
    • 制度建设
    • 工作动态
  • 北京特品降脂燕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农科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全资子公司,也是中国第一颗燕麦片的缔造者。历经40余年深耕科研燕麦领域的全产业链老牌厂家,旗下拥有全国唯一"燕麦保健品"资质的品牌﹣世壮。
    • 北京特品降脂燕麦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作科所主办英文版期刊1种,中文版期刊4种;第一主办期刊2种,《植物遗传资源学报》《中国种业》,由农业农村部主管;第二主办3种,《作物学报》《作物学报(英文版)》《作物杂志》,由中国科协主管。合作平台13个,牵头主持“为非洲和亚洲资源贫瘠地区培育绿色超级稻”等…
    • 学会
    • 期刊
首页> 研究生教育> 规章制度
分享到

[研究生管理]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来源:ICS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23
字体 小 中 大

  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保障学生基本医疗,促进医疗费的合理开支,根据《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深化公费医疗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0]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8〕191号文件)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报销对象:中国农业科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中国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下简称学生。

  新生经入学复查合格,注册并取得学籍后,方可享受公费医疗。

  第二章公费医疗就医办法

  学生就诊合同医院:A: 海淀医院、农科院门诊部;B: 马连洼三所的研究生可以在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C:京外所研究生就诊的合同医院除本所医务室外由各研究所统一指定一家三甲医保定点医院。

  因病情需要转往合同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就医者,须由合同医院开具转诊单并盖章,方可到指定医院就诊。未经转诊自行到合同医院以外的其他医院就医者,费用自理。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或异地参加会议、学习、实验期间发生急诊,必须在当地县级以上公立医保定点医院急诊科就诊。

  急诊必须符合急诊范围的规定,急诊就医只能门诊不能住院,如需住院必须回指定合同医院住院。

  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的药品,必须到海淀医院开。农科院门诊部不能开此类药品,否则药费自理。

  开药量:急性病不得超过3日量,慢性病不得超过7日的药量。超量部分药费自理。

  第三章 公费医疗报销办法

  医药费报销时间:每季度末报销一次。当年的医药费当年结清,过时不予报销。

  医药费报销比例:

  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年度内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5000以下(含5000元),报销50%;

  2.医疗费用5000至10000元(含10000元),报销60%;

  3.医疗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70%。

  对于不参加大病住院保险的学生,住院治疗费用学生个人先负担50%后,剩余部分再按比例报销。

  报销方式:

  凭学生证、医院就诊发票(手写收据一律不报销)、专用处方(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发药明细单报销;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必须附上明细单及医生诊断证明,检查费、化验费需附上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单,治疗费需查看门诊病历手册。

  经合同医院转诊报销时需要出具:A.转诊单;B.收据;C.检查、治疗费用明细;D.诊断证明或留观证明;E.病历。

  急诊医疗费(限当次急诊),需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室)急诊处方或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并附有诊断证明、急诊病历、医药费用明细单方可报销。

  各种体检费、计划生育措施费、预防用药、预防接种、整容、矫形、健美、美容等发生的各种费用(详见90京卫公字第100号文件)一律不予报销。

  解放军所属各医院、铁路、公安、武警各系统医院、民办医院、各大医院联合体、个体诊所等医疗费不予报销。

  由于打架、斗殴、酗酒、自杀、交通肇事等医疗费应由肇事者负责,公费医疗不予报销。

  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可由商业保险进行报销理赔。

  学生在休学、未注册期间的发生的医药费,公费医疗不予报销。

  学生异地参加会议、学习、实验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公费医疗不予报销(急诊除外)。

  农科院门诊部的中草药、牙科治疗和理疗按摩治疗,公费医疗不予报销。

  替他人开药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在校期间的医药费报销资格,并依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章附则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原《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暂行规定》废止。其他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和财务处负责解释。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相关新闻

  • 上一篇:

    [研究生管理]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特困生补助实施办法

  • 下一篇:

    [研究生会]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生会成员考评与奖惩制度

Copyright©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版权所有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电话: 010-82109715email:zksbgs@caas.cn

ics.caas.cn京ICP备10039560号-5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14990号

技术支持: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